赢了官司,咋就要不回钱来,这是不少申请执行人心中解不开的结,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
案件能否执行到位一方面取决于法院的执行力度、执行措施,另一方面主要取决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经济状况。执行不能”案件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部分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最终程序终结的案件;另一大类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由于财产已全部被抵押,在抵押财产无剩余价值的情况,这对于普通债权人也相当于无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不能”≠“执行不力”
对于“执行不能”终本案件,我们这样做:
一、在线上发起网络查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车辆等财产进行查询,发现有财产的,立即恢复处理。
二、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
三、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此着重提醒各位“执行不能”案件的债权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随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并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对于“执行不能”案件,执行干警们从来没有放弃过。
我们一直在穷尽各种执行措施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希望大家能够正确认识执行工作,理性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请多一份耐心和信任
我们的执行法官一直在路上!
河曲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