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忻州市两级法院“执行攻坚飓风行动”向纵深发展,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吹响冲锋号角,发起最后的总攻,河曲法院再次以迅雷之势重拳出击,利用“中秋节”、“国庆节”前后人易找、财易寻的有利时机,让一些逃避执行、节假日悄悄回家过节的“老赖”们措手不及。
清晨7点钟,执行干警在法院门口集合完毕,去往朔州被执行人某公司的营业处。被执行人某公司的性质实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及其兄弟合伙经营的企业。被执行人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支付申请人2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
执行干警到了营业所后,见到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依法询问其将如何履行义务。王某顾左右而言他,并不表示将如何履行。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只好将王某拘传回河曲法院。
回到河曲法院已经是中午时分,王某请求与申请人见面协商解决,执行干警同意其请求,安排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协商,但双方协商后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依旧推阻,拒不履行债务。执行法官最终决定对王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此次行动仅是“飓风行动”的开篇,接下来,河曲法院将集中开展各类强制执行行动,严厉打击逃避、规避等各种拒执行为,有效震慑老赖,同时也向社会传达破解执行难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