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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人民法院开展对帮扶贫困村防火护林等工作
作者:孙源  发布时间:2019-03-31 19:50:29 打印 字号: | |
  今年立春以来,河曲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县委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3月31日,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峰带领干警,深入陆家寨村(我院帮扶的贫困村),与村两委、护林员就落实森林防火等工作,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抓好火源管理等进行了对接,并实地进行了查看。

王院长指出,对于森林防火一定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按照《河曲县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的要求,进一步促使防火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建立起有章可循、有责可查的森林防火责任机制。

(二)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注重宣传实效,制订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途径,采取经常性宣传与突击宣传,一般性宣传与重点宣传,固定式宣传与巡回宣传、上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进行宣传,以进一步增强村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依法安全用火意识。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规范野外用火管理。形成见火就查,违章必究,失火必罚的森林防火管理格局。

总之,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严格贯彻落实县委政府的指示和文件精神,狠抓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打好春防攻坚战;用科学发展的眼光,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

河曲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河曲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