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的支付宝账户执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将3.2万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事情还要从2018年底说起。申请人王某经人介绍与被执行人周某兰相识,在经过短暂的交往后,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发现矛盾逐渐增多,争执不断,最后以分手告终。为讨回彩礼款,王某起诉至沈丘法院,要求周某兰及其其父周某返还彩礼款88000元。
沈丘法院经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周某兰、周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彩礼款3.2万元。判决生效后,周某兰、周某一直未予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承办法官张法官依法向周某兰、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周某兰名下支付宝账户有2200元存款,遂进行了冻结。周某兰、周某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迟迟未予履行判决义务。张法官后又多次告知,但二人置若罔闻,一直不予履行。
“张法官,把我的支付宝账户解冻吧,这太不方便了!我还钱行不行?”8月17日,被执行人周某兰主动联系了张法官,原来,她在使用支付宝账户时发现账户被冻结,同时,张法官之前告知的拒不执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的话再次涌现脑海,方知赖是行不通了!她不知道下一步等待她的是什么?考虑再三,主动拨通了张法官的电话。
8月19日,周某兰带着3.2万元执行款赶到法院,按照按照判决书全部履行了义务,当天下午,王某到法院领取了执行款,案件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