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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湘桂两地法院联手 强制清空被执行房产
  发布时间:2019-10-29 19:23: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在衡阳县人民法院的配合下,对一处被执行房产进行了强制搬迁,被执行房产成功交接给买受人。

  港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屈某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某追偿权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吴某某怠于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院裁定对吴某某名下坐落于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的一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2019年4月12日,该房产由买受人尹某某在淘宝平台上竞买成交。之后,港北区法院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吴某某搬离涉案房产,但被执行人吴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搬离。

  为确保强制搬迁工作顺利进行,港北区人民法院向涉案房产所在地的法院发出协助执行函,请求衡阳县人民法院协助该院做好强制搬迁工作以及异地拘留工作。衡阳县人民法院在接到港北区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函后,立即组织干警对被执行人吴某某社会关系、涉案房产周边环境等进行了摸底,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并抽调精兵强将进行攻坚。

  当天上午九时,湘桂两地联合执行队伍到达涉案房产所在地。经反复确认屋内无人后,执行干警通过公安机关联系开锁师傅打开了房门。随后,执行干警们按照事先制定的执行方案,分组对房内财产进行清点、搬迁、拍照留痕。得益于充分的准备和周密的计划,上午十一时,仅仅耗时两个小时屋内财产便清点完毕,并存放于之前准备的闲置房屋中,整个强制搬迁工作顺利完成。

  当现场全部工作结束后,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江云同志激动的表示:在与衡阳县法院接触之前,对于来到700公里以外的地方进行强制搬迁,心里确实没底。但在湖南的这两天,衡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热情、专业和严谨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没有他们的帮助和支持,案件不会那么顺利的执结。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燕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