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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更换工作躲执行 悬赏公告促案结
  发布时间:2019-12-09 16:47:39 打印 字号: | |

“孩子的抚养费能要回来,真是为我们娘儿俩解了燃眉之急,我代表孩子再次谢谢灵宝法院的执行干警们!”2019年12月7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七组干警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的最后一笔案款交到申请人陈某手中。临近年底,抚养费的到位缓解了陈某与女儿的生活困境,还了她们应得的公平正义,干警们也如释重负。

2001年陈某和男方王某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孩。2013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协议登记离婚,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不出任何费用。然而母女连心,离婚后孩子随母亲生活时间较多,且更倾向于随母亲生活。2018年陈某向法院申请变更女儿的抚养权,灵宝法院审理后判决原被告婚生女由母亲陈某抚养,王某自2018年8月份起支付女儿抚养费每月1000元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止等内容。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能按时履行法律义务,陈某多次向其讨要女儿抚养费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七组干警邮寄送达法律文书督促王某支付抚养费,但其无动于衷。2019年8月,在和申请人沟通中了解到王某在灵宝市某公司上班,干警从其单位将王某传唤回法院。面对执行干警,王某称其重组家庭后又生育小孩,负担重压力大,暂时难以履行女儿的抚养费。在强制措施威慑下,王某履行了部分金额并承诺一周内将剩余部分履行完毕。考虑到再给王某一次筹钱履行的机会,干警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孰料王某一出法院门就如同泥牛入海。后干警再次到该公司寻找其本人时,才得知王某已到三门峡市区某公司上班了。为逃避履行给付亲生女儿的抚养费,竟不惜更换工作躲避执行,干警视王某拒不履行的情节,决定加大执行力度。

11月27日,灵宝法院开展大执行活动,借此有利时机,干警一行早早赶到王某家中,向其家属做工作督促履行。虽说在其家中未能找到王某本人,但干警紧追不舍的韧劲让得知消息的王某慌了神,当天王某“偷偷”向案件专用银行账户转账4000元,但剩余6000元履行计划王某未向干警说明情况。

12月6日,在做足充分准备后,干警精准出击,直奔王某现就职的三门峡市某公司。得知王某现在外地出差后,干警向该公司领导通报了王某的失信行为。该公司领导十分重视,表态立即督促王某依法行事。同时干警在该公司张贴悬赏公告,将王某逃避履行亲生女儿抚养费的失信行为“广而告之”。这一招果然奏效,干警前脚离开,王某后脚便打来电话主动向干警认错,并将剩余6000元案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燕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