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恶犯罪罚金执行案。
2019年5月1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对陈某龙等17名恶势力犯罪被告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判处刑罚,并对陈某龙等5名为首的被告每人判处罚金30000元。判决生效后,17名被告入狱服刑,但陈某龙等5名被告的罚金迟迟未予缴纳。
同年10月21日,该起涉恶犯罪罚金执行一案移送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湾里法院迅速开展财产调查,但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提审后,被执行人也未展现出好的态度。至此,该案陷入了执行困局。考虑到陈某龙等人系辖区居民,执行法官遂转而做起了被执行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大力宣讲法律和国家“扫黑除恶”政策,希望他们的家属代为履行,但效果不佳。此后,执行法官联动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干部多次上门,通过举例子、拉家常、释法律、讲政策等方法做家属思想工作。最终,陈某龙等5名被执行人的家属认清了现实、理解了法律,代为缴纳了全部罚金15万元。
至此,该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