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某系个体工商户,朱某系养殖经营户,双方因生意往来而相识,期间,朱某以现金或记账方式从雷某处购买饲料等物资,累计欠付货款三万多元,多次催要无果,双方交恶。2008年7月,原告雷某以买卖合同纠纷一纸诉状将朱某诉至肥西县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朱某认可欠雷某货款35500元,同意于当年10月15日前支付10000元,余款于2009年10月15日前付清。调解生效后,朱某一直躲避执行,玩起了“躲猫猫”,承办法官数度登门均是大门紧锁,不知下落。几年下来,执行法官先后多次尝试各种查控措施,均无有效财产线索,亦不知朱某所踪。
2020年6月17日,在肥西县法院新一轮执行攻坚助力复工复产统一行动中,承办法官卓玉俊接到申请人雷某提供的线索,得知被告朱某出现在其户籍地附近。行动当天,通过周密部署和多方布控,执行法官终于找到朱某并将其依法拘传。到了执行局,朱某还心存侥幸,佯装不知情,以为事过境迁,案件已了。经过执行法官一番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同时也是出于对强制执行措施的畏惧,朱某深知再也无法躲避债务,于是主动承认错误并当场支付了部分款项,余款将于近期分期履行。至此,这起长达十余年的买卖合同纠纷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