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冯某名下位于合肥市某小区房产予以司法拍卖。通过司法网拍竞价获得该房产所有权的刘某在执行法官的协助下办理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并进行房屋交付。
2018年6月,家住安徽省定远县的冯某扩大生意向好友王某借款120万元,双方约定十个月还本付息,谁知借款到期后,经王某多次催要,冯某始终以投资失败、资金困难为由拖欠还款。无奈之下的王某将冯某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冯某偿还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冯某未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冯某在合肥市某小区有房屋一套,遂对房屋进行了查封,并决定将房屋拍卖清偿债务。经过一系列评估拍卖程序,完成了房屋的拍卖工作,拍卖的房屋的买受人刘某,作为房屋的法定拥有者,却万万没想到,自己花钱买到的房子却不能踏进。
2020年6月12日清晨6点多,执行干警们驱车赶往位于合肥市某小区的涉案房屋进行腾空交付,执行干警来到执行现场后面对不愿意将物品搬离的被执行人冯某,执行法官秉耐心、细致、锲而不舍的做好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讲解法律规定。最终冯某主动配合执行干警,整理屋内相关财物,2个小时后被执行人冯某将房屋腾空。当被执行人将钥匙交到执行法官手上,由执行法官转交买受人时,此次异地腾房执行工作顺利完成,房屋买受人对执行法官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