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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被执行人扛百万现金来还款
  发布时间:2020-06-12 16:44:22 打印 字号: | |

  6月11日午饭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唐人中饭后如常到各办公区溜达。

  十二点三十分,站在第二办公区楼下安检门外的唐人中发现,一名男子肩扛一紫红色丝绒布袋,身后跟着一名女子朝安检处走来。

  “我是来交执行款的!”

  “请问你有什么事?”心里奇怪午休时间怎么有人来法院的唐人中上前询问。

  “我找翟法官,我们约好的。”抗布袋的男子说道。

  “那请过安检。”唐人中示意执勤的法警。

  “嗯……不行。”男子迟疑,捂紧布袋。

  “进法院必须进行安检。你口袋里面装的什么东西?”警惕的唐人中坚持,上前准备帮他打开布袋。

  “里面装的钱,法官喊我交执行款……”男子小心打开布袋一个小口,凑近唐人中小声说。

  唐人中一看,十来捆扎得紧紧的人民币,赶紧让他收好,安检之后,忙不迭地将他送去了执行局法官翟林处。

  “你怎么把现金拿来法院了?路上多不安全啊!我不是让你把款打进法院的执行专门账户吗?”看见男子打开红布袋,又打开透明塑料袋,将其中包裹的100万元现金一捆捆往面前的办公桌放,翟林被吓了一跳。

  “我想到我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了,我把钱存进去取不出来了怎么办?”男子有点委屈。

  “不需要先存入你的账户,你都在银行取了钱,直接在银行给你打入法院专户就行了撒!”翟林无奈地说。

  “我想办法借款来还!”

  扛来现金交付执行款的男女是一起借款纠纷的被执行人谭某和余某,两人系夫妻,由于2016年借了陈某和左某两人100余万元,到了约定期限没能还上,对方便申请了仲裁,后又到法院申请执行,该案的承办法官就是翟林。

  “翟法官,我确实没得钱还得啊!”受案后,翟林依法推进执行程序,联系谭某二人试图让其自行还款,却被告知二人均没有工作,目前只靠名下几个商铺租金维持生活,实在无钱还款。翟林又通过其他渠道查找二人财产线索,依法冻结了其银行账户,但仅有几万元存款;依法查封并移交拍卖其名下位于北部新区的一个商铺。

  办案过程中,翟林多次释法明理试图让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既让申请人可以收到钱,也让被执行人可以有办法筹钱还款并得到基本生活保障。这不,转机来了,谭某二人把亲戚帮忙贷来的100万元现金扛来了法院。

  扛来的100万元又被扛走了

  哭笑不得的翟林立即联系申请人陈某和左某,让其马上到法院办理执行款项的交接手续。

  陈某二人来得迅速,交接手续办得顺利,100万元执行款在法官的见证下交付给了陈某二人。

  谭某二人请亲戚帮忙贷款还钱的行为也赢得了申请人的认可。陈某二人遂在翟林的指导下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暂时不拍卖谭某二人被查封的商铺,也不执行其租金以便满足谭某二人基本生活保障;请求暂时解除对谭某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取消对谭某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的处罚,使其能够利用手中商铺抵押贷款偿还余下案款。如对方未能在约定的三个月内偿还余下案款,再恢复对其采取的上述强制措施。

  对此,谭某二人自是欣然接受,表示尽快筹钱,一定在限期内还款。

  “你们赶紧把钱拿去银行存了吧!需不需要我们派法警送你们去银行?”看着在交接收据和执行笔录上签完字、捺好印,然后扛起“红布袋”就准备走的陈某二人,翟林好心地提醒道。

  “不用,不用,我们走了,谢谢翟法官了!”陈某二人挥挥手,肩扛红布袋,脚下生风地走了。

  翟林看了看手表,下午两点整,心想:走了也好,这一百万现金虽然只在法院进行了“一小时游”,却让自己替当事人一阵后怕,但愿谭某二人下次还款稳妥些!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燕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