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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界首:挥拳伤人拒赔偿 法官释法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0-05-20 14:47: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李某释法劝导,促使其履行了赔偿义务,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2019年9月7日,原告何某与被告李某在一起打麻将时发生冲突,被告李某“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不顾及两人以往的友情,挥拳相向,殴打原告,导致原告受伤。原告在界首市人民医院住院10天,花去医疗费数千元。事后,经有关部门认定,原告所受伤害为轻微伤,被告因殴打他人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700元的处罚。因被告拒绝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引发诉讼。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令被告李某赔偿原告何某经济损失421456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不予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李某东躲西藏规避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上查控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来到李某家中,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被执行人李某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随即,被执行人李某缴纳了案款。至此,该案执结。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燕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