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四万元,还是查封你父亲即将赠予你名下的一套房子,该怎么选择,应该不用我多说了吧。”
“法官,我愿意替父亲偿还债务。”
2020年4月13日,十余年终本案件到此终于真正结案,四万元执行款一次交清欠款。
2009年,臧某与解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但此后因解某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2020年1月,申请人臧某在得知解某所居住村进行政府拆迁,可能有拆迁款和拆迁安置房后,联系该院法官,要求恢复执行。
接待终本案件的刘士忠法官得知消息后,迅速进行案件调查,在查实情况属实后,当即查封解某名下银行卡予以冻结(只有少量三千元),经了解解某已把拆迁安置房赠予其子名下。鉴于此种情况,执行局可以提起员额法官判断是否追加其子为被执行人,查封其名下拆迁安置房,并不得过户,办理上房手续。
在这过程中刘士忠多次走访其村并张贴公告劝其履行义务,并向解某儿子详细阐述,对此其子感受到了一定的压力。在多次调解后,解某儿子表示愿意代父一次性偿还四万元债务结案,至此,十余年终本案件终于得以真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