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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释法明理促结案 主动履行显诚信
  发布时间:2020-04-16 15:59:02 打印 字号: | |

  2020年4月14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只见他主动带着10000元执行款说是解决自己的案件,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执结。

  2018年12月3日,耿某因生意周转向赵某借款10000元,而后出具借条一张并约定利息,但借款到期后仅偿还赵某利息,借款本金经赵某多次催要无果,从而引起诉讼。2019年10月18日,灵宝法院在审理中,双方达成协议,耿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赵某借款10000元。但是赵某迟迟没能等来耿某偿还。无奈,赵某于2020年2月18日,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四组在接到该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耿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其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执行干警电话联系耿某,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且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最终,耿某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表示愿意将执行款主动送到法院。于是,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

  “失信者寸步难行。”灵宝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营造高压态势,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燕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