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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13小时往返700公里 两起案件得执结
  发布时间:2020-07-06 13:35:52 打印 字号: | |

  2020年7月3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南桥分局的协助下,前后用时13小时,往返700余公里,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予以拘传,2起执行案件得以执结。

  7月2日早上7点多,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靳志刚接到来自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南桥分局的电话,称被执行人王某在某宾馆被该局民警发现并扣留。靳法官接到电话后,迅速通过移动执行平台核实了有关被执行人王某的案件信息,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在本院有两起执行案件均未履行。这两起案件分别为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执行人商某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因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王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日王某到新乡市某宾馆办理入住,在验证身份时,被当地民警发现并扣留。

  执行法官靳志刚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向领导进行了汇报,随后便驱车赶往新乡市南桥分局。到达目的地已将近中午1点,执行法官来不及吃饭,在与新乡市公安局南桥分局民警进行交接后,成功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了拘传。赶回南阳市的途中,执行法官不忘抓紧时间给被执行人王某做工作:“飞机乘坐不了,火车乘坐会受限制,出行也随时可能会被拘传,如果有财产拒不履行,将会被追究拒执罪的责任”。通过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被执行人王某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后果,最终主动履行了两起案件的全部案款,两起执行案件也得以圆满执结。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燕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