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确实愿意履行标的款,但是我们小区实行严格封闭式管理,出入不方便,我咋个把钱还给他?”近日,被执行人李某在与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沟通中道出了自己的难处。他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被执行人,在2月12日立案后,执行法官便及时电话沟通了被执行人李某,告知其应及时履行义务,早日给付案款。然而,疫情防控的严格措施下,如何“无接触”开展执行工作,成了执行法官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江安法院执行局充分运用“互联网+执行“模式,将执行工作与疫情防控相结合,做到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两不误。执行法官通过与当事人协商,让被执行人李某直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标的款转给申请执行人彭某某。2月14日上午,执行法官便收到申请方的微信通知,表示对方已经履行义务,把全部标的款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了申请方,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无独有偶,为提升线上执行效率,江安法院关于何某某申请执行陈某某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也通过微信转账履行了给付义务,如此安全便捷的方式让当事人体会到执行工作的高效便民。
当前,疫情防控面临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江安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特事特办”,借助微信等科技手段助力执行,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