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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拖欠砖款久不还 倾力执行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0-03-02 14:38:57 打印 字号: | |

  在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倾力执行下,申请人汤某与被执行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后,申请人向法官出具结案证明,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汤某与被执行人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9月,颍东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汤某砖款39143元。后虽王某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因王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偿还砖款,汤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劝说王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王某起初对法官的劝说置若罔闻,不予理睬。但法官仍不懈努力,向其耐心解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不利影响,王某听到法官劝说后经过深思熟虑,明白了其中的利害关系,便与申请人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了义务,申请人也同意案件执结。

 


 
来源: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燕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