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的案件。通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申请人宋某终于如愿见到女儿。
申请人宋某与被执行人许某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宋某将许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女儿由许某抚养,宋某自2020年6月起每月有两次探视权。该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约定义务,宋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考虑到探视权问题特殊,不易强制执行,应以说服教育为主。执行干警当即来到被执行人许某所在村支部,在妇联主任的协助下,了解到许某之所以拒绝宋某探望,是因为婚姻的失败不想跟宋某再有任何瓜葛,再加上宋某长期未在家生活与女儿感情生疏,孩子害怕也不愿见到宋某。为缓和双方矛盾,干警与许某约定两天后到法院协商。随后,执行干警将宋某约传至法院进行沟通,希望其一方面为了孩子不计前嫌,克制脾气与许某多沟通。另一方面下功夫多做努力,主动关心、爱护孩子,给孩子建立良好的父女关系。
为了宋某早日见到孩子,7月4日正值星期六,干警放弃周末休息,将两方约谈至法院。又从情感的角度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让双方本着为孩子着想的目标出发,互谅互让。虽然二人离婚了,但孩子应该得到父亲和母亲双重的爱。在干警耐心说服开导下,双方最终不计前嫌,就以后行使探视权达成一致意见。至此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