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贵州省榕江县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印有“抗击新冠不惧艰险跨省执法为企解忧”的锦旗及感谢信赠送至榕江县法院,对该院在疫情期间为企业权益保驾护航高效执行挽回公司100余万元损失表达谢意。
被告广西桂林市某木业公司因拖欠原告榕江县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货款,导致公司在外欠下巨额债务,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被告转移财产,于3月18日诉至榕江县法院的同时申请对被告所有的生态板材及基材等进行保全,院领导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出于对涉企业案件的高度重视,与执行部门会商后及时安排部署跨省保全。
根据贵州省高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根据风险等级有序开展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局认真开展分析研判,在做好执行干警防护措施并与当地相关防疫部门沟通后,3月19日立即赶赴广西桂林某木业公司采取扣押强制措施。到达广西桂林某木业公司后,因被告无力支付货款,执行干警在采取扣押强制措施的同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物抵偿货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感谢榕江县法院在办案过程中急企业所急,高效执法,从立案至结案,仅历时三天,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理念,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榕江县某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感谢信中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