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中午,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放弃休息时间,找到被执行人,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6万元。
据悉,原告谢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该院审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谢某某与刘某某离婚;婚生子谢某随谢某某生活,抚养费由谢某某自行负担;刘某某于2019年3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谢某某6万元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某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谢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经网络、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刘某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刘某某另嫁外地,东躲西藏,避而不见。
3月25日中午,执行干警得知刘某某已回娘家做客,快速找上门,将正在娘家吃饭的刘某某控制住。执行法官告知刘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刘某某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害怕被法院拘留,在亲人的共同帮助下,当即揍齐6万元交给执行法官,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