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某年,和我们一起到法院执行局……”戴着帽子,手提工具的鲁某年被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拦住,什么情况?
2013年秋,同为河南省邓州市刘集镇某初中同班同学的陈某与鲁某打赌:陈某从二楼窗户上跳下,鲁某给陈某200元。陈某跳下后,造成左踝关节骨折、右跟骨骨折。就赔偿问题,双方协商未果。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鲁某的家长鲁某年、钱某赔偿陈某23952.14元等。判决生效后,鲁某年、钱某一直没有履行义务,无奈之下,陈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来到鲁某年家中做工作,向其释法析理,希望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但鲁某年、钱某仍不为所动。在网络查询后,并没有发现有效的财产线索,案件一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8月18日,陈某向执行干警反映:鲁某年现在外地打工,并不缺钱,只是为了赌气就是不履行。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8月28日上午8点,执行法官及法警一行来到鲁某年家中,将准备去田里干农活的他带回法院。“我没钱,你们想咋弄都行,反正我没钱。”一路上,鲁某年一直重复着这话。
在法院询问室,执行法官对鲁某年进行耐心明理释法,讲明拒不执行的利害关系。“你儿子现在外地工作稳定,工资又高,你在村里多有面子。如果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你说村里人知道后会咋想这事?今后同村人咋看你?”“容我想想。”“我们今天把你传来,可不是光说说就算了。”“我给家人打个电话。”
最终被执行人鲁某年迫于法律威慑,主动联系亲戚。让家人送来25000元,该案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