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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儿被判刑心生怨 法官登门释法促执结
作者:宋泓峰 肖瑞沛  发布时间:2020-09-07 20:32:41 打印 字号: | |

 “法官同志,我们是来替儿子缴纳罚金的,希望他在里面能够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减刑。”近日,一起涉赌案件的被告人吴某的父母来到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代其儿子缴纳了剩余的3.3万元罚金。

  据悉,2016年5月至2019年6月间,吴某在赌博网站上注册账号,接受参赌人员的“六合彩”投注,并将收取的投注通过网站进行赌博。2019年12月,吴某被沙县法院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决生效后,吴某被收监执行刑罚,但一直未履行缴纳罚金的法定义务。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吴某及其家属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吴某名下有7000元存款,立即采取冻结措施,对于剩余未能执行的部分,执行法官考虑动员家属代其缴纳,前往吴某家中对其父母做思想工作,吴某父母因为吴某被法院判处刑罚,于是对执行法官产生了一定的抵触心理,不愿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多次主动上门进行释法说理,告知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恶劣影响,最终吴某父母转变态度,表示愿意代为缴纳罚金,至此,案结事了。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周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