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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两面锦旗同日送给同一名执行干警
  发布时间:2020-09-11 18:13:33 打印 字号: | |

9月11日,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徐华旗收到来自两起案件当事人赠送的锦旗,上面分别写着“公正执法、一身正气”、“执法公正、心系百姓”,两面红彤彤的锦旗不仅仅是对执行干警的感谢,更代表着当事人对法院执行人员在依法办案、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的充分肯定。

  其中一案当事人刘某,案件经一审、二审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林某、王某及杞县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531020元 。案件生效后,三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2019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徐华旗克服重重困难,为申请人执行到位案款40余万元,法官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刘某一家人的肯定。

  另一案是该院审结的原告韦某与被告杨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杨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韦某现金6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长期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中确定的义务。经执行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并没有按照协议来履行法定义务。徐华旗不辞辛苦,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多方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并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迫于压力,被执行人杨某全额履行还款义务,案件最终得到执结。

  两位申请人领到执行款后,不约而同在同日给徐华旗送来锦旗表达他们对执行干警的敬意,感谢法院尽心尽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燕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