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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中院执行局: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前进
  发布时间:2020-09-16 17:30:32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领导、兄弟庭室支持下,团结带领全体执行干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管理,通过苦干实干巧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期任务。

  “流水线”作业,聚焦办案主业

  法院判决生效后,关键在于执行与落实。为此,三明中院执行局聚焦办案主业,成立了实施、裁决、综合、外勤等5个执行团队,改变过去执行法官“一包到底”的做法,实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将执行实施案件分为网络查控、评估拍卖、案款分配等15个工序节点,由不同的团队和专人完成“流水线”作业,强化集中高效和分工协作,减少消极执行和廉政风险。采取“滚动管理+定期通报+个别提醒+重点督导”的方式,加强执行质效的管理和监督。1-7月,三明中院执行局受理案件460件,执结391件,结案率85%,同比上升12.01个百分点,执行完毕率36.18%,同比上升25.55个百分点,实际执行到位率30%,同比上升12.76个百分点,执行质效指标得分位居全省中院第一名。

  “放水养鱼”,服务企业发展

  今年来,为缓解企业面临的经济和疫情双重压力带来的困难,三明中院制定了《关于强化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稳妥保全企业财产的补充规定(试行)》,依法灵活适度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目前,三明中院已对多家企业,采取解冻账户、置换保全、暂停拍卖、减免利息、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措施。参与金融不良贷款、烂尾楼债务的化解工作,与市金融局密切配合,协助多家企业对到期贷款办理转贷、续贷、展期和临时解封、续封等手续,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等困难。与市工信局共同制定《关于服务保障重点企业经营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力争为该市150家重点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协调三元、梅列法院执行局,依法快速解冻某制药公司账户,保障企业复工转产口罩等应急物质,该案被评为福建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

  建立“白名单”,助推信用建设

  去年9月,三明中院与市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优化金融司法服务,建立涉案企业“白名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于正常经营、按期付息、尚有发展前景的债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给予区别对待和“放水养鱼”,暂不纳入失信名单和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实现保护金融债权与扶持企业发展的有机统一。目前已公布“白名单”企业8家,先后帮助7家(次)企业临时启封、转贷续贷8.3亿元,避免了局部风险向利益关联方传导蔓延,三明市贷款不良率创历史新低,这一做法得到省法院的肯定和推广。

  今年5月,三明中院制定下发《关于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积极履行债务且不存在逃避债务行为的被执行人,根据其申请和审查程序,暂停采取失信惩戒措施。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累计撤下(屏蔽)失信名单13818个36467条次,目前剩余失信名单26482个50732条次,取得积极进展。三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由2018年底全国地级市第256名、2019年底全国第164名,提升至今年上半年全国第73名。

  扫黑除恶,推进“打财断血”

  三明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涉黑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工作,制定《关于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法院“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议。市中院成立工作专班,提级执行大田林某堤、郑某发系列案件,开展“亮剑八闽——扫黑除恶利刃行动”执行直播活动,65万网友在线观看。截至7月底,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执行案件184件,结案162件,结案率88.04%,执行到位474.64万元,执行到位率43.87%。另外公安机关执行到位和被告人履行到位金额196.16万元,均高于全国、全省均值。

  带好队伍,全力攻坚克难

  三明中院执行局每周坚持召开局务会和廉政例会,严守政治纪律和党纪国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开展“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执行局干警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执行信访件同比减少14个百分点。继续加强党支部建设,在执行局党支部下设3个党小组,将党小组建在执行团队上,党小组长同时担任执行团队长,既要抓执行业务,又要抓党建队建,而且分片指导协调基层法院,将业务职责、党建职责、管理职责有机结合起来,落实“一岗三责”的要求,通过发挥党员示范带动作用,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明中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团结带领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全力攻坚克难,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前进,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1月,市中院执行局被省人社厅、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记集体三等功;2019年1月30日,三明中院作为全省法院唯一代表,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交流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经验;2019年5月16日,三明中院在华东五省市执行工作协作会议上交流经验;2019年12月31日,市中院因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嘉奖。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燕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