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王某得知自己的房子被查封后,及时出面和解案件,当即履行执行款3万元。
原告杨某曾在被告王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打工,工程结束后,工资未全部结算。杨某在讨要剩余工资时,王某以种种理由予以推脱,双方形成诉讼。法院判决被告王某给付杨某工资款共计3.1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仍未履行,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在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同时,积极搜寻被执行人王某人身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成功查封其房产一套。在外故意躲避的被执行人王某通过家人得知房子被查封后,及时通过网络详细了解了拒不执行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迫于执行威慑,王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协调解决案件,最终与申请人杨某达成了一次性履行3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当日,案款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