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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定远:执行法官悉心调解 父亲主动回乡支付抚养费
作者:丁岚  发布时间:2020-09-15 20:29:16 打印 字号: | |

 离婚后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父亲却百般推脱、拒不支付抚养费。9月11日,在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王某特地从千里之外的云南赶到该院将抚养费当面交给了申请执行人杨某。

  家住安徽省定远县的王某和杨某因感情不和在2018年起诉离婚,案经法院判决,婚生女王某某由母亲杨某抚养,父亲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并于每年支付一次,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为止。由于王某未支付抚养费,杨某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敦促他到法院履行义务,然而王某却迟迟不露面。执行法官通过走访发现,王某在云南某工厂打工,每月有固定收入。考虑到抚养费的执行存在长期性特征,如果简单对王某的财产进行划扣,后续仍可能会因与杨某的矛盾继续拒不履行,且父母的关爱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作用十分关键,于是,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不管杨某和你之间曾经有多大恩怨,你们俩已经离婚了,就不应该把拒绝支付抚养费作为攻击对方的武器进行报复……”“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是需要父母共同关心的,婚虽然离了,但孩子与你之间的父女情却永远无法割舍的,而且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你担负其责任,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积极劝说王某改正错误,不要因自己的狭隘让孩子受到伤害,并详细告知王某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耐心调解,终于做通了王某的思想工作,王某当即表示将尽快回乡履行。

  2020年9月11日,王某特地从千里之外的云南赶到法院将抚养费当面交给了申请执行人杨某。至此这起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周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