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通过划扣被执行人的工资银行账户,成功执结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申请人黄某、某银行与被执行人邓某借款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判决邓某偿还黄某借款2万元,偿还某银行借款2万元。判决生效后,邓某一直以没钱为借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了解到邓某是一名公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邓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一直声称没钱拒不履行。2019年8月,建宁法院向邓某所在的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提取邓某每月工资、奖金用于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11月,建宁法院向该单位发出《关于邓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报》,要求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其履行义务。
2020年1月,建宁法院提取邓某的工资、奖金共计2.5万元,用于偿还借款。9月11日,建宁法院再次提取邓某工资奖金1.5万元,至此,被执行人邓某的两起借款合同纠纷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