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协助石狮法院成功拘传一名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赖某犯职务侵占罪,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责令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507273元,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申报财产,石狮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9月13日深夜23时许,赖某来到宁化入住某酒店,9月14日凌晨5时入住信息被反馈到石狮法院执行局。考虑到石狮赶往宁化路程较远,用时较长,石狮法院担心迟则生变,遂立即向宁化法院执行局发出协助拘传请求。早上7点多,宁化法院组织3名执行干警前往赖某入住酒店,将正在睡梦中的赖某拘传回宁化法院。
在等待石狮法院执行干警驱车赶来期间,宁化法院执行干警努力做赖某工作,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依旧我行我素,不愿意履行还款义务。石狮法院执行干警于中午12时30分抵达宁化法院,对赖某进行了约谈,并将赖某带回石狮进行拘留。
此次两地法院的司法协助,成功实现异地拘传,提升了执行威力,有力的惩治了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