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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化:两地法院协调配合 异地拘传被执行人
作者:黄香海 钟建斌  发布时间:2020-09-14 20:38:04 打印 字号: | |

 日前,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协助石狮法院成功拘传一名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赖某犯职务侵占罪,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责令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507273元,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申报财产,石狮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9月13日深夜23时许,赖某来到宁化入住某酒店,9月14日凌晨5时入住信息被反馈到石狮法院执行局。考虑到石狮赶往宁化路程较远,用时较长,石狮法院担心迟则生变,遂立即向宁化法院执行局发出协助拘传请求。早上7点多,宁化法院组织3名执行干警前往赖某入住酒店,将正在睡梦中的赖某拘传回宁化法院。

  在等待石狮法院执行干警驱车赶来期间,宁化法院执行干警努力做赖某工作,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依旧我行我素,不愿意履行还款义务。石狮法院执行干警于中午12时30分抵达宁化法院,对赖某进行了约谈,并将赖某带回石狮进行拘留。

  此次两地法院的司法协助,成功实现异地拘传,提升了执行威力,有力的惩治了失信被执行人。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周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