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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担心失信影响生意 公司主动履义务
作者:谢雅琴  发布时间:2020-10-19 20:21:23 打印 字号: | |

“法官你好!请不要将我公司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令,我们在很多地方都有生意往来的,一旦失信,生意就没法做了,我愿意履行义务。”近日一大早,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即赶到执行事务大厅,主动要求履行法律义务。

泸州纳溪某砖厂因业务需要多次在申请人陈某某处购买窑车,尚余两批货款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陈某某遂一纸诉状将该砖厂诉至纳溪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该砖厂向陈某某支付货款2.5万元,但却未按期履行。无奈,陈某某遂向纳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泸州纳溪某砖厂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泸州纳溪某砖厂未及时报告财产,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通过“总对总”司法查控系统,未能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查找,终于查到该厂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遂立即联系了该法人,讲明因其不履行支付义务,且不按时申报财产,已经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若仍不知悔改,纳溪法院将依法将该砖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近日,该砖厂法人主动要求履行义务,并表示砖厂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发布限制消费令,将带来严重影响。

执行法官当即联系申请人陈某某,被执行人通过微信现场转账至陈某某账户,至此,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信誉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一个企业来说,必然是毁灭性打击,所以,请失信人们不要心存侥幸,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才是明智之选。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周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