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官,你给我三天时间我保证把欠款还上,能不能先不要拍卖我的房子!”10月16日,被执行人李某给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高豫飞打来电话,请求暂缓拍卖名下的房产。
家住南阳市文化路的李某,2018年6月因做生意向朋友杨某借款3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半年。还款期限到后,经杨某多次催要,李某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还款。无奈杨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偿还杨某欠款。由于李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行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高豫飞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在南阳市文化路某小区有房屋一套,执行法官随即对该处房屋进行了查封。见到自己的房屋被查封,李某找到杨某协商解决。双方于2019年11月18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在2020年8月30日之前分批偿还欠款。但是李某并未按照和解协议偿还借款,杨某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拍卖程序。当李某看到自己的房屋在淘宝网上被挂拍准备拍卖时,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慌忙给执行法官打电话恳请宽限三天时间,并保证自己会尽一切办法筹款偿还。10月19日下午,李某提着现金如约来到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将32万执行款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里,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