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宣布,强制执行开始!”近日,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法警30余人,成功强制执行一起房屋腾退案。现场,襄都区人大代表、区检察院干警、社区工作人员等人员监督见证,市守敬公证处对执行现场强制开锁及强制迁出予以公证。当日,随着襄都区法院副院长张亚林下达执行指令,强制执行腾房正式开始。
该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段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张某某、张某某借款合同一案,对被执行人赵某名下坐落于万峰大酒店综合开发二期一处房产经过评估后,委托京东网对标的物进行拍卖,两次无人竞买导致流拍。2020年9月17日,法院经书面询问申请执行人段某某同意以物抵债。但该房产一直由案外人居住。2020年9月18日,该院张贴公告要求居住人员于2020年9月22日前搬出,但却一直未搬离。因此,执行法官决定强制腾房。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按照预案到达执行现场,搬家公司也已按通知就位。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在家,于是执行人员与被执行人联系,要求其15分钟之内赶到执行现场。
不久,被执行人周某某的母亲和其哥哥来到现场,情绪激动地挡在门前与执行人员进行对抗。执行法官一遍又一遍地对周某的家属摆事实、讲道理,仍然无济于事。因周某某家属存在谩骂威胁执行干警,并冲击执行现场等行为,襄都区法院对三名存在妨碍执行行为的周某某亲属给予了司法拘留及罚款措施。
腾房行动有序进行,直至当晚9时许,才顺利将房屋内腾空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整个强制腾房历时13个小时圆满完成。
张亚林介绍,该法院自2020年10月14日起,迅速落实上级法院“六稳”“六保”专项活动精神,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涉拍房屋上拍前腾房专项执行活动。在此次涉拍房屋腾退活动中,将重点腾退一批即将进入拍卖程序的涉拍房屋,通过上拍前腾退房屋行动,可有效解决房屋经司法处置程序后,无法及时向买受人及相关权利人交付的问题,有效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嚣张气焰,彰显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