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法院能帮我们把这些钱给追回来!太感谢了!你们辛苦了!”2020年10月初,在收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发放的退赔款时,一位集资诈骗案件受害人激动说道。
2012年7月25日,黄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勒令退赔91名受害人损失308.89万元。因黄某已将犯罪所得挥霍一空,受害人一直未能收到任何退赔款。2020年5月份,多名受害人来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信访,反映黄某家庭即将拆迁,将有一笔房屋征拆款到位,要求法院依法处理,立案庭知晓情况后立刻将该案立案执行。
根据受害人反馈的线索,执行干警立即着手调查,发现黄某确为征拆对象,然而名下却没有这笔拆迁款。执行干警凭借多年办案经验判定,这笔征拆款不可能不翼而飞,一定要找到这笔钱款弥补受害人损失。
随后,执行干警与征拆办、街道办等负责黄某房屋拆迁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联系。经多方核实,得知因黄某还在服刑,该笔征拆款登记在其儿子张某名下,共计近百万。找到这笔征拆款去向后,执行干警立刻与张某取得联系,起初张某并不愿意上交这笔征拆款作为退赔金,执行干警多次对其做思想工作,并拿出相关法律文书,向其释明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在执行干警的循循劝说及法理威慑下,张某最终同意法院扣划这笔征拆款。
因征拆款数目不足以覆盖黄某应退赔的金额,且受害人人数较多,分配工作稍有不慎可能就会引起群体矛盾,于是执行干警依法按照各受害人应退赔金额占总退赔金额的比例确定了分配方案,明确各受害人应领取的实际金额,并向他们详细说明情况。经多次沟通解释,所有受害人均同意法院指定的分配方案。三天时间内,法院将所有案款发放到位,并收到众多受害人满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