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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河曲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财务室  发布时间:2021-02-03 09:54:14 打印 字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3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3

二、机构设置情况………………………………………4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5

一、部门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5

二、部门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5

三、部门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5

四、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5

五、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5

 六、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5

七、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5

八、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5

 九、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5

十、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5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5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5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5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6   

四、政府采购情况………………………………………7

五、绩效管理情况………………………………………7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7

七、其他说明……………………………………………8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8

(二) 其他………………………………………………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8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河曲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县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四)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协调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等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五)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六)审理各类再审案件;行使审判监督职能。(七)审理法律规定的其它案件。(八)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申诉等案件的立案审查及诉讼服务工作;负责案件的鉴定、评估、审计等事项的委托工作;办理来信、来访和各方转办、督办的工作;负责申诉复查等工作。(九)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民事法律文书及刑事法律文书中的民事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十)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审判业务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十一)办理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机构:

河曲县人民法院设5个内设机构和1个基层人民法庭,内设机构为:

1)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院行政、财务、文电、会务、机要、装备、保密、档案、司法警察信息化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2)政治部。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建设、组织人事、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3)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案件立案审查及诉讼服务工作;负责案件的鉴定、评估、审计等事项的委托工作;处理来信来访、转办督办及申诉复查等工作;负责统筹案件流程管理、审判业务理论调研指导、司法统计等工作;承办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

4)综合审判庭。行使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审判监督等审判职能。

5)执行局。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民事法律文书及刑事法律文书中的民事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

2、人员构成情况

河曲县人民法院共有编制38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3人,工勤编制5人。现实有在职人数3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表格附后)

一、部门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2021年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887.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7.9%,增长原因为本年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列入年初预算。

(二)2021年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887.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7.9%,增长原因为本年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其中:基本支出526.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61.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转经费支出、业务办案经费支出(包含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装备经费支出。

1、公共安全支出813.9万元,包含在职人员经费、机关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专项项目经费,比上年增长了27.9%,主要增长原因为本年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列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万元,包含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退休人员取暖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19.9万元,包含按规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4、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7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河曲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6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7万元,增长3.33%,增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相应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河曲县人民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河曲县人民法院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个,涉及当年预算拨款378.16万元。其中转移支付项目一个,涉及金额208.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三个,涉及金额17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转移支付项目一个,金额208.16万元,占比55.05%。主要用于通过政法转移支付保障办案经费、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从而更好的服务审判、执行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金额合计170万元,占比44.95%.其中单位运转经费60万元,用于单位日常维修维护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设备购置10万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办案业务经费100万元,用于保障书记员以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的按时发放。

我院对每个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广泛征求各业务部门意见,设立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的实施考核。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车辆数合计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车4辆,特种执法执勤车4辆。

2、房屋情况:我院综合审判大楼总面积4319平方米,账面价值1733.55万元。法院宿舍面积88平方米,账面价值3.61万元。巡镇法庭面积284.46平方米,账面价值47.51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其他国有资产价值1593.03万元。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见《全省法院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

(二) 其他

河曲县人民法院本次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21年省直部门预算及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晋财省直预[2021]1号)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并对有关公开事项作出详尽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指除政府预算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

附件:    山西省河曲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山西法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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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