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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执行局篇
作者:周晓丽  发布时间:2021-04-15 17:54:56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河曲法院执行局从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出发,加大涉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力度,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414日,河曲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渊带领干警配合山西省财政厅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对杨某等36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罚没财物----3辆车进行了查验评估,为下一步涉恶财产尽快处置变现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9年,被告人杨某等人因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容留他人吸毒、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窝藏等,被河曲法院依法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定罪处罚,并对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依法没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尽快兑现生效判决的权益,李渊第一时间阅卷,对前期已被公安机关查封的财产一一登记造册,并与省财政厅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协商财产处置交付方案。经过前期通力合作,至202011月,河曲法院已将被执行人杨某名下的3辆涉恶案件车辆移交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收归国库管理。

上午,鉴定评估人员在河曲法院执行局和相关单位人员配合下,对河曲法院移交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的3涉恶案件辆完成评估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着手对3进行挂网拍卖,拍卖财产依法上缴国库。

虽然相对于每年近400件的执行案件而言,这只是沧海一粟,但却彰显着河曲法院执行干警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本色,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使命与担当,以强有力的执行力度推进“打财断血”“黑财清底”,有效维护经济社会安定有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后,河曲法院执行局将充分发挥执行职能,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动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不断巩固和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果,持之以恒净化社会生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让政治更安全、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贡献执行力量


 
责任编辑:李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