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王燕的调解日志,里面详细记录了每一起矛盾纠纷的产生经过、案件剖析、法律政策规定、调解步骤、调解反思,甚至还分析了双方当事人的微妙心理变化。这样的日志,她写了约5万余字。
王燕曾经是一名老师,教过小学、初中,担任过校长,一辈子教书育人、桃李芬芳。退休后,她主动加入临汾市曲沃县法院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曾有人问她,为什么矛盾纠纷一到她手里,总是那么容易调处、化解,有窍门吗?
王燕浅浅一笑,“哪儿有什么窍门呢,都是在长期调解工作中摸索出来的……”她在日志中这样写道:
凭着这些经验,担任人民调解员三年来,王燕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50余件,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一些老百姓有纠纷来到法院,直接说“我要找王老师。”
“跑一趟根本不行”
“有这样一起赡养纠纷……”王燕娓娓道来。
老太太田某已70岁高龄,无生养,老伴也去世了,如今老太太耳背语痴、身患疾病,而养子常某却不认她,拒绝赡养。田某将养子告到法院,案件进入调解程序。
王燕到村子里一打听,原来,老太太和养子的关系一直不好,反而是和娘家侄子走得挺近。如今,老太太年迈,侄儿不管、养子不理,处境艰难。
了解情况后,王燕找到养子常某。一开始,常某情绪激动、态度强硬,拒绝沟通。“这种情况也很常见,做调解工作,跑一趟根本不行,腿脚要勤、用心要诚,真正找出症结才能对症下药。”
王燕一次次来到常某家做思想工作。当时正值暑天,她一边满头大汗帮常某干活,一边见缝插针以案释法,讲赡养老人的正能量、讲家风传承、讲对子女的影响,耳边还时不时响起常某媳妇的碎碎叨叨。
一次、两次、三次……经过多次沟通,讲法律、摆事实、论道理,田某、常某这娘俩终于打开心结,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成功后,王燕还放不下心,一次次上门回访,常某媳妇拉着王燕的手,哭诉养母以前的种种不是,王燕就不停地给她宽心。如今,两口子和老太太一团和睦,常某媳妇逢人就说“王燕说的对,父母就是在世佛。”
调解完这起家事纠纷后,王燕在日志中写道,“家,需要爱,不能欺骗;家,需要让,不能较真;家是一块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法官的专业指导很重要”
“纠纷调解成功是多方努力的结果,需要法官指导,需要与村干部等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做到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在王燕的调解日志中,有这样一段话。
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鲁某、索某系邻居,多年前鲁某家建房时遭到索某阻挡,如今索某弟弟家施工建房,鲁某跳出来横加阻拦,两家“新仇加旧怨”大打出手,导致鲁某受伤住院。鲁某声称要起诉索某赔偿医疗费,还扬言“这件事没完”。
王燕首先找索某沟通,但没有效果。“毫无头绪的时候,我找到了法官。法官提供了既有力又有效的法律指导,讲了涉及邻里纠纷的法律条文、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例,打开了我的思路。”
经过充分准备,王燕又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她讲条文、讲案例、讲邻里和睦,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成功化解了这起积怨多年的邻里纠纷。
“在这个案子中,我还运用了杠杆原理呢。”王燕兴奋地讲。她觉得这两家的关系就像一个杠杆,索某的弟弟是支点,鲁某、索某就是动力点和阻力点,只要找到支点,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纠纷圆满化解后,她在日志中写下调解反思:“邻里和睦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劝解双方当事人,要站在对方立场考虑问题、站在自己立场放平心态”“人民调解员只是其中一环,需多方参与,法官的专业指导很重要!”
“要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在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中,荣某某将小队、大队告到了法院。诉前调解阶段,王燕了解到事情的原委。
原来,荣某某和其所在的小队签订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金等,写明土地用途为库房。合同履行期间,荣某某私自建了外墙,曲沃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在此事处理过程中,荣某某和小队产生了矛盾。
查清事情的经过,王燕心里有了谱,因为在曲沃法院对调解员的培训课上,法官就讲过关于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区分,以及关于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涉及到的法律、政策规定,碰到这类纠纷该如何抓住关键进行调解……“这些内容,我在日志上都记着呢。”
随即,王燕又一次找到了荣某某,这次王燕着重讲法律、讲合同、讲类似的案例。“你看,合同中写的很清楚,不得随意私自改造、搭建建筑物或新建房屋设施,确因生产经营需要,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且通过法定程序约定处置方式……”
王燕拿着法律条文、合同一句句念着、解释着,给荣某某讲明了其中利害所在,荣某某惭愧地说“哎呀,这下懂了,我不告了,这就把外墙给拆了!”
深夜回到家,王燕翻开她的第4本调解日志,写道:“人民调解员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还要依托法院、法官,引导乡村和老百姓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矛盾纠纷”“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要深入普及《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加强普法教育力度。”
“我觉得这份工作非常光荣”
“以和为贵”“天下无讼”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经验,衍生出许多可以古为今用的价值取向,比如:
关于夫妻,《诗经》云“妻子好合,如鼓琴瑟”;
关于邻里,典故流传“让他三尺又何妨?”
关于尊老爱幼,《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关于和谐社会,《左传》《尚书》分别讲“亲仁善邻”“协和万邦”……
“我们在调解时,会给当事人讲法治精神,讲道德伦理,讲老祖宗留下来的优秀传统,这几方面相得益彰,会收到很好的调解效果。”从王燕调解日志上的这段话,可以感受到优秀传统文化润物细无声的作用,也能深刻领会到诉源治理的重要性。
诉源怎么治?新时代“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全国调解工作会议都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近年来,曲沃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立足于预防、调解、法治、基层,积极构建诉源治理工作格局。
“在这个大格局下,法院除了把我们‘引进来’多元解纷,法官还‘走出去’培训、指导,帮助支持基层解纷工作,让调解员知道怎么干、让老百姓知道怎么办。”
王燕接着说,“2021年以来,曲沃法院诉前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162件,做实了抓前端、治未病。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我觉得这份工作非常神圣、非常光荣,就像以前从事的教师工作一样,让我挚爱。”
谈及下一步的打算,王燕目光坚定,“前几天,全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调解工作 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大会召开,擘画了新‘枫’景。我要发挥余热,扎实做好调解工作,努力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朝着止讼、少讼、无讼的目标,步履不停、笃行不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