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苑文化 > 媒体报道
来,咱们给孩子办一张特殊的存单
作者: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24-10-15 10:55:09 打印 字号: | |

图为案件调解成功后,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阳人民法庭庭长吴昕驰(左一) 在银行办理存折,监督双方设置密码,并将存单交到孩子手中。俞小华 摄


“我丈夫用命给孩子换来的钱被别人霸占了,你说让我们这孤儿寡母的以后怎么办才好?”


“法官,你要为我们主持公道啊!”


……


2024年5月6日,一个大约四十来岁、身材瘦小,操着河南方言的妇女,带着俩孩子,来到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阳人民法庭要求立案并进行诉讼中财产保全,声称孩子的生活费被别人霸占,极有可能被转移,请求法庭立即处理。


“大姐,咱们进去坐下来慢慢说。”吴昕驰一边说着,一边引导他们坐下来。


大姐叫李花,2010年,她和张大相识相恋后就一起共同生活,两人育有两子,可双方一直没办理结婚登记。


然而,天有不测之风云。2023年张大在外务工时意外身亡,雇佣方赔偿款共计168万元。


“这笔钱是张大用命换来的,俩孩子今后上学跟生活都指着这笔钱来保障。”


“两个娃都是我生的,钱我肯定会替他们保管好。”


“娃是你生的不假,但你没与张大办理结婚登记,又是外乡人,你要是再嫁人了,两个娃的钱怎么保障?”张大的亲属对此提出质疑。


孩子的这笔钱,到底该由谁保管?最终,几经商议,交由张大的弟弟张三负责保管,双方为此还签订了一份保管协议。


可就在协议签订半年后,李花担心这笔钱可能会被用于其他支出。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受理案件后,法官第一时间将张三名下的赔偿款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第二天,吴昕驰将双方叫到法庭,进一步沟通、了解案情。


“我一个人拉扯两个娃,现在生活困难,你把我娃娃的钱还给我!”李花声泪俱下地控诉。


“当时说好的钱由我保管,我一分都没动。现在你想把钱拿走恐怕是有其他心思,我坚决不同意!”


当张三听到李花要求把所有款项交给她保管时,急得一下子从椅子上跳起来。吴昕驰连忙起身,拍着他的肩膀安抚他坐下。“我知道你保管这个钱也是为了娃好,钱你没动,你这个保管人确实尽职。”经过耐心地劝导,张三的情绪逐渐平复下来。


随后,吴昕驰通过“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向李花释明钱已依法保全,张三也严格遵守了保管协议;另一方面向张三解释了他作为保管人已经尽到保管义务,但按照法律规定被保管人是可以随时要求解除保管合同的……


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态度有所缓和,但都坚持由自己保管这笔钱。


把他们送走后,吴昕驰将案件材料摊在办公桌上,一手抓着头发,一手翻看着材料。


该案中,双方都有担心的点,这种担心也不是多余的,怎样才能找到争议的平衡点,又能最大化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随着吴昕驰的思索,一个折中的方案浮现眼前:把赔偿款转到孩子名下,为他们办理一张定期存单,存单的利息由李花支配,用于孩子的日常开销,而本金不得随意支取,存单密码则分别由李花和张三保管。


“我们都是为了孩子好,只要孩子以后的生活能有保障。我举双手赞成!”


“这个方法好啊,我同意!”


听完方案后,张三竖起了两个大拇指,李花也连连点头,双方就此达成了调解协议。


“你们不可私自挂失或更改密码。”吴昕驰又笑着补充道。


案件调解成功后,吴昕驰再三叮嘱李花,该笔钱一定要用到俩孩子身上,并提醒张三按照约定配合李花支取利息。


随后,吴昕驰来到当地银行与工作人员协调沟通存单办理事宜,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一份“特殊”的存单交到孩子手中。


此时,正值夕阳西下,阳光的余晖洒在存单上,给这张存单镀上了一层金边。(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河曲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