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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曲县人民法院“刘某与赫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调解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入选案例
河曲法院:“审判+调解”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
如何对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有争议的事实确定赔偿范围?近日,河曲县人民法院结合群众需求,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上下功夫,实现了“法理”“事理”“情理”相统一,以“审判+调解”模式,快速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绘就了省时、省力、省钱的纠纷解决新“枫”景。
2023年9月,被告赫某雇佣原告刘某在自家土豆窖内往自己的轻卡货车上装土豆,期间刘某被从货车上掉下的土豆袋砸伤,事故发生后,赫某将刘某送往河曲县人民医院急救,后转院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急诊住院治疗,现伤情基本稳定,刘某就各项损失赔偿事宜与赫某进行交流半年之久,都未能达成和解协议,遂向河曲法院提起诉讼。
以司法鉴定为依据实现“法理”“情理”统一
如何让当事人减少诉累,心服口服,河曲县人民法院从“法理”“事理”“情理”入手,委托鉴定中心对刘某作了伤残等级及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鉴定,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被鉴定人刘某颅脑所受损伤构成十级伤残。
案件审理后,双方仍然对赔偿事宜存在分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有效提高纠纷解决效率,降低社会矛盾冲突,进一步做实服判息诉功课,做深释法说理、判后答疑,一次性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被委派至诉调对接中心,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诉中调解。调解员首先耐心听取了双方诉求,并充分运用利益分析、情感引导等沟通技巧引导双方敞开心扉对话,同时将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详细说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
“审判+调解”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
在本案中,为避免当事人诉累,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河曲县法院采用“审判+调解”的方式,依据司法鉴定进行审判,同时把调解工作贯穿诉前、诉中、判后和执行工作全过程,围绕尊重客观事实、关心群众利益,为当事人积极开展指导及调解法定职责,努力探索符合新时代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模式,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上、本质上化解矛盾,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新需求,以司法服务的实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